上班遲到扣薪合法嗎?遲到一分鐘扣多少錢?常見出缺勤爭議全解析
在職場上,「上班遲到能不能扣薪?」、「遲到一分鐘扣多少錢?」是不少企業管理者與員工都曾面臨過的難題;此外,遲到被要求請假、扣特休,或被要求延後下班,卻不提供加班費,往往也讓人感到不合理,進而演變成爭議。不過,究竟遲到扣薪是否合法?上述情形又應該如何處理才恰當?
本文將從《勞動基準法》的角度出發,深入解析遲到扣薪的合法性、計算方式、全勤獎金規範、遲到後的加班費申請,以及曠職疑義等重點,並提供相關解方,同時以鋒形科技雲端人資系統為例,介紹其於出缺勤管理方面可發揮的優勢,協助企業與員工共同打造更透明合理的考勤制度。
遲到扣薪水合理嗎?勞基法有規定!
當員工遲到,沒有依勞動契約在時間內提供勞務,雇主可以在員工遲到、未提供勞務的這段時間「不發薪資」,但這不代表可以多扣、溢扣,想扣多少就扣多少,而是依照員工月薪與其遲到時間,按照比例計算不發。因此與其說是「扣薪」,更精準的說法是針對員工的遲到時間「不予計薪」。
這是因為在勞動契約概念下,當員工有上班「提供勞務」,雇主就有「給付薪資」的義務,而且根據《勞動基準法》第22條第2項規定,工資就是工作所得的報酬,必須「全額」給付員工。
簡單來說,員工若遲到,對於自己的薪水是會有影響的,而企業若自訂規則任意扣薪、懲罰性倒扣,同樣也會因違反《勞動基準法》「工資全額給付原則」,而被處以 2 萬以上至 100 萬以下的罰鍰。且根據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81-1 條,會被公布企業名、負責人姓名、罰鍰金額等,若未改善還會按次處罰,因此企業平日做好考勤管理、擁有完整打卡紀錄,並按照實際情形依法支薪,才是合法合規、能促進勞資和諧的最佳做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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遲到一分鐘扣多少錢?遲到扣薪的計算方式
從上述可知,遲到扣薪標準並非由企業自訂,必須按照法定「比例原則」,根據員工月薪,依遲到分鐘數比例計算。那麼,究竟遲到一分鐘要扣多少錢呢?以下分別整理「時薪制」與「月薪制」的計算方式:
1. 時薪制勞工
- 時薪 ÷ 60 分鐘 × 當月實際遲到分鐘 = 當月不予計薪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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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以 2025 年《勞動基準法》規定最低時薪新台幣 190 元計算,員工遲到一分鐘,不予計薪的金額即為:190 ÷ 60 × 1 = 3.17(元);員工若遲到 10 分鐘,即為 31.7(元),以此類推。需注意的是,小數點須無條件捨去,因此遲到 10 分鐘,雇主實際上不予計薪的金額為 31 元。
2. 月薪制勞工
- 月薪 ÷ 30 日 ÷ 8 小時 ÷ 60 分鐘 × 當月實際遲到分鐘 = 當月不予計薪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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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若員工月薪為新台幣 38000 元,員工遲到一分鐘,不予計薪的金額即為:38000 ÷ 30 ÷ 8 ÷ 60 × 1 = 2.64(元);員工若遲到 10 分鐘,即為 26.4 元,同上述須將小數點無條件捨去,千萬不能四捨五入,以免造成觸法疑慮。因此遲到 10 分鐘,雇主實際上不予計薪的金額為 26 元。
可見,無論是時薪制或月薪制員工,遲到扣薪都必須據實「依照比例」計算,而實務上常看到「遲到超過 10 分鐘,以半小時計」、「遲到 1 分鐘扣 10 元」或「遲到滿半小時以上,以 1 小時計算」等,都屬於違法行為(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22 條第 2 項),可能被處以 2 萬以上至 100 萬以下罰鍰(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79 條),企業與雇主不可不慎。
員工遲到,雇主可以要求以請假或扣特休處理嗎?
而遲到除了不予支薪,在實務上,有些企業還會要求員工遲到時,一律要以事假或特休處理。但是這個做法真的合乎法規嗎?以下區別為兩類進行說明:
1. 企業強制員工請假:不合法
無論是請事假或排特休都是員工的權利,企業雇主不能以強迫的方式,尤其在未經員工的同意下,單方面要求員工遲到時,以請假或扣特休的方式處理。
因為根據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43 條,勞工因為婚、喪、疾病或其他正當理由,可以請假;而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38 條第 2 項亦規定,特休是由勞工自行排定。雇主皆需尊重員工的個人意願。
2. 企業與員工協議請假:合法
遲到以請假或扣特休處理,合法的前提在於「員工」同意。根據勞動部書函,員工上班遲到要依「遲到時間比例」扣發薪資,不過也可以請假方式處理,但必須建立在員工同意的前提之下,而請假是要以 5 分鐘、10 分鐘、1 小時或 1 天為最小單位,則由員工、企業雙方自行議定即可。
而就特休的部分,依照《勞動基準法》,當企業有經營上的急迫需求或其他因素,也可以和員工協商後以扣特休方式處理,重點同樣是要員工同意。
從上述可以了解,合法與否關鍵在於員工的意願,一旦違反員工意願逕自處理,可能會因違反《勞動基準法》而被處以 2 萬以上 100 萬以下的罰鍰;此外,當協議以請假方式處理,則遲到紀錄也必須抹消,不可再以員工遲到為由進行查核或予以懲處。
員工遲到但晚點下班,需要付加班費嗎?
企業與員工也會思考,那遲到的時間是否能藉由延後下班來補足?延後下班的時間是否能算做加班費?前者依照法律規定是允許的,後者則要視勞資雙方是否達成共識。以下整理為兩類情況來解析:
1. 勞資雙方協商同意:不算加班費
根據《勞動基準法》施行細則第 7 條,若有調整工作時間的必要,只要勞雇雙方經協商同意即可,因此若雙方都同意以調整上下班時間的方式,來補足遲到的時間,那延長的時間就會以正常薪資,而非以加班費計算,但同時,雇主也不能再針對原先員工遲到而主張不發薪資。
也就是說,原先正常工作時間為早上 9 點上班、晚上 6 點下班,但員工遲到半小時,勞雇雙方協議後,當天正常工作時間調整為早上 9 點半上班、晚上 6 點半下班,則後續雇主不能再因當日員工遲到不支薪,而員工也不能因為延長半小時下班而要求加班費。
2. 雇主單方面的要求:要算加班費
若是雇主單方面要求員工延後下班,則超過正常工時就必須以加班費計算。因為根據勞動部書函,遲到的時數要和員工當天提供勞務的時間相加,作為正常工時的一部分,而相加後若超過 8 小時,則雇主就應該給予加班費。不過相對的,遲到的部分,雇主也可以依法不予支薪。
小總結:統整上述說法,當員工遲到時,雇主可以針對遲到的時間依比例「不予計薪」,但不能任意扣薪;員工則可以主動和雇主協商以請假、扣特休或延後下班的方式,解決遲到可能造成的薪資與獎懲問題。
遲到可以扣全勤嗎?
為了鼓勵員工穩定準時出勤,許多企業也將「全勤獎金」設計作為獎勵機制。不過,若員工遲到,企業是否可以單方面取消全勤獎金呢?
1. 可以扣除的情況
可以扣除的前提,在於企業有明確規定與事前公告。由於全勤獎金在勞動基準法中沒有相關解釋,因此主要必須檢視雇主與員工之間的勞動契約如何擬訂,如果勞動契約中本身有約定「遲到、早退要扣全勤獎金」,那就不會產生其他爭議。
2. 不可以扣除的情況
如果在勞動契約中沒有特別約定,則根據台勞動二字第 040204 號函,全勤獎金是以員工出勤狀況而發給,具有因為工作而獲得報酬的性質,屬於「工資」的一部分。所以若因為員工遲到而單方面取消其全勤獎金,就可能違法《勞動基準法》,「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」的規定,進而導致勞資爭議被處以罰鍰。
此外,根據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 9 條,員工請婚假、喪假、公傷病假及公假,也不能扣發全勤獎金,另外依照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第 14 至 21 條,無論是生理假、產假、育嬰假、哺乳假、家庭照顧假等,雇主同樣皆不能視為缺勤,而影響全勤獎金的發放。
上班遲到多久算曠職?一直遲到可以解雇嗎?
在實務上,「遲到」與「曠職」也常被混為一談,不過,根據最高法院判例,曠職的定義是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「無故」且「繼續」不到工,要符合兩個條件才算曠職,因此若有依程序請假,又或是工作當天有出勤,無論遲到多久都不能算作曠職。
而就算員工曠職,也不能任意解雇,根據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12 條第 1 項,必須當員工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 3 天,或一個月內曠職達 6 天者,才能不經預告合法終止勞動契約,否則就只能以考核、警告、獎金制度等手段處理。
但若員工是頻繁遲到或上班老是忘記打卡,雖非曠職,但已嚴重影響工作成效或造成企業營運困擾,應該如何處理呢?可以直接解雇嗎?
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第 5 項,就有提到「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」,確實可以經過預告後,終止勞動契約;不過合法解雇的前提仍必須符合「解雇最後手段性原則」,也就是說,經過溝通、輔導、給予改善機會後,員工仍無法改善,企業才能以「解雇」作為最後手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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遲到扣薪的勞資爭議,企業可以如何有效解決?
綜合上述,「遲到扣薪」這件事其實牽涉到許多勞資爭議,而歸結其常見原因,可能是因為企業未訂定明確清楚的考勤制度,缺乏統一的考勤方式,又或者是員工常忘記打卡卻無補救機制,更有甚者,是企業在未遵守《勞動基準法》規範下進行不當扣薪,進而演變成申訴或勞檢風險。
為了降低勞資爭議、提升管理效率,以下整理 5 大企業可採取的解決方式:
1. 訂定明確的考勤制度
企業應該於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中,明確規範遲到相關的處理方法,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,向全體員工公告,讓勞資雙方都有一致的規範可遵行。
2. 導入數位考勤管理系統
傳統考勤主要透過紙本簽到或傳統打卡鐘,搭配 Excel 表格紀錄方式,來管理出缺勤,但這種方式容易出現資料遺漏或出錯。
而數位考勤管理系統,則能串接各種打卡工具,由線上系統自動整合與管理出缺勤,員工與雇主皆可自行查詢、檢核自己出缺勤狀態,避免紀錄出錯影響薪資或全勤獎金等,同時也能提升整體管理的透明度。
3. 完善打卡補救措施
針對員工經常忘記上下班打卡,而導致後續出缺勤紀錄的遺漏或爭議,企業也應該設計一套機制或標準進行處理。
而承上述的數位考勤管理系統,有些就設計有自動追蹤出缺勤功能,發現異常也會即時通知,以鋒形科技的考勤打卡系統為例,就能將「上班未打卡」等異常情況,即時發信或 APP 訊息告知員工,讓其及早發現與修正,讓後續薪資與獎金的發放有所依據。
4. 建立懲罰與獎勵機制
想要有效管理遲到,企業也可以選擇執行相應的懲罰與獎勵機制,前提是須符合公平、公正與公開三要素。以懲罰機制為例,可以將員工出缺勤狀況列入績效評核與年終獎金的發放等;而獎勵的部分,則可考慮建置完善的全勤獎金制度,在勞動契約中明訂全勤獎金的發放標準,激勵員工正常出勤。
5. 建立彈性上下班制度
企業也可以選擇實施彈性上下班制度,在「遲到」問題的處理上提供更多的容錯空間,於一定規範內允許員工彈性調整工作時間,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的遲到爭議,也有助於提升員工滿意度與工作效率。
延伸閱讀:線上打卡、傳統打卡哪個好?挑選雲端打卡系統的3個考量
鋒形科技雲端人資系統:讓企業的出缺勤管理合規又彈性!
企業在進行出缺勤管理時,除了建立明確的考勤規範與獎懲制度,導入數位考勤管理系統,更是有效解決遲到爭議與提升內部效率的關鍵。以鋒形科技雲端人資系統來說,就彙整有考勤打卡、排班、薪資等系統,其中,考勤打卡系統支援多元化的打卡方式,如手機、電腦、指紋、人臉辨識或感應卡等,方便遠距工作的員工也能即時打卡與紀錄出缺勤資料。
此外,系統也提供自動異常提醒與線上補打卡流程,讓員工可以自行掌握出缺勤狀態,並因應各種缺漏或誤植情形,更重要的是,考勤打卡系統支援出缺勤規則的彈性設定,讓企業可依自身需求,調整遲到、早退、曠職與請休假等條件,靈活因應各種管理場景,員工也能因而受益。不僅如此,線上加班與請假申請流程,成功讓紙本文件數位化,主管即時簽核同意、員工快速查詢進度,所有資料皆匯入雲端,不僅能避免勞資爭議,還能滿足勞檢需求。
最後,鋒形科技屬於一站式的雲端人資平台,除了精準管理出缺勤,還能完美整合薪資、排班系統,讓企業從人力排班、出缺勤紀錄、薪資核算到產出薪資單皆可自動化完成。因此,無論是針對遲到扣薪的合規管理,或是希望建立完善考勤制度的企業,鋒形科技雲端人資系統都能提供即時透明又有效的解方,成功提升整體組織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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