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名人專欄】從台鐵員工抗議加班減少談加班管理 – 菲大的人資私房話|Femas HR
最近台鐵擬推動四輪三班制,以期使員工加班減少,落實周休二日,引起部分員工不滿每月的加班費收入減少約一萬元,欲於清明節假期連署集體休假,以示抗議。
此報導在網路上有不少人支持台鐵員工爭取權益,也有支持台鐵的聲音。這樣以影響大眾公共運輸來爭取自身權益的類似例子,之前華航和長榮的連署罷工也出現過,雖然訴求和狀況有所不同,但當時輿論幾乎一面倒的譴責員工的不當罷工,相信大家還記憶猶新吧!
加班是兩難的管理議題
加班是勞資爭議最常見的問題之一,有加班就一定要按照勞基法規定給予加班費,這是無庸置疑的。從報導的內容來看,台鐵不是沒有給足加班費,而是想改善加班過多的問題,讓員工能落實周休二日;台鐵長期以來被詬病的是人事成本過高,特別是退休人員的支出,導致現職人力不足,服務品質有待加強,而人員不足絕對會使加班增加!
政府推行「一例一休」政策以來,加班相關問題也是勞動單位稽查的重點之一,現在未給足加班費的企業,已較過去減少了許多,但這次台鐵卻因為想改善加班問題,卻遭致部分員工反彈,著實令很多資方和人資夥伴們感嘆萬千啊!公司違法加班要擔心被員工檢舉或勞檢罰鍰,想減少加班以符合法令,又被抗議沒加班費可領!公司到底要怎麼做才對呢?
加班是不是正常的?
很多製造業都有這樣的體認:沒有加班的工廠就很難招到外勞!畢竟外勞來台灣就是為了賺更多的薪資,如果一個月只能拿二萬多的合法最低工資,肯定做不久;加上現在多數台灣員工不願意加班,因此,在兩難的狀況下,很多製造業不得不運用外勞,甚至要做AB帳,以規避外勞超時加班的罰則。加班到底是正常還是不正常?其實沒有絕對的對錯,要視各個企業的不同狀況而定,還有經營者的思維。
加班的原因很多,不是所有的加班都會被視為正常,我以前也寫過文章,怎樣的加班才是有價值的? 對企業而言,過多加班的根本原因是人力不足,如果是短期的需求,在不增加人力的狀況下,加班是必須的措施;若是長期的需求,自然要考慮增加人力來因應,畢竟長期加班是不正常的;但究竟是要增加人手,還是長期給付加班費?二者都需要增加人事成本,孰輕孰重?這時候經營者的思維就是決策關鍵了!
不正常加班的案例
我曾輔導一家小型製造業,他們的機器維修費用一直居高不下,機器經常故障,要停工等待廠商來維修,等機器修好後,要補趕進度落後的產量而加班。月薪六萬元的資深技師,連同加班費,每個月能拿到八、九萬元,還要聘請更多的臨時兼職人手協助最後的包裝工作。
經深入了解後發現:負責操作機台的資深技師,連基本的日常保養和簡單的故障排除都不確實,而且不讓其他技師協助處理,導致機台異常故障頻繁。因此,在規劃薪酬制度時,增加了機台維修費用和稼動率的KPI管理機制,列入績效獎金的計算項目,同時也進行底薪加薪和提高績效獎金的額度。這樣的制度變更,卻引起了那位月薪六萬元的技師反彈,他在員工說明會時鼓動幾位技師,說這樣做會讓他們的加班費減少很多!
客戶老闆當時裁示新制度先試行三個月,視實施成效再決定。該名資深技師於當月即自請離職,其他技師則繼續如常工作。試行三個月的結果,在同樣的訂單產量下,技師的固定底薪和績效獎金增加了,但加班費減少許多,技師們每月總收入確實減少了若干,但工作和產品的品質提升了……
所有的制度優化改變,都會有正反二面的影響,事前的員工溝通很重要,最終的決策還是取決於經營者的思維和決心啊!
固定加班是好是壞?
按理說,加班是臨時性、突發性的需求,但很多公司會有固定的常態性加班。如果這種固定的常態加班有給足加班費,且沒有超時加班,起碼沒有違法;但如果以各種理由或薪資名目,未給足加班費或超時加班,相信員工抱怨是在所難免。
我有個客戶,訂單滿滿,故一直是「周休一日」,周六是固定上班,該公司採日薪制,因此周六只給付平日的日薪。後經員工檢舉被勞檢,該公司抗辯稱:即使周六未給加班費,但績效獎金和年終獎金的金額遠遠超過周六應給的加班費。最終仍以周六未給加班費而被裁罰並要求改正。
大家都知道周休二日中,每月有四天「例假日」和四天「休息日」,且每周至少要休息一天,所以最多只能連續工作六天。我們常見「月休天數不足八天」的公司徵才訊息,這就是固定加班,通常是每周第六天「休息日」要加班,那就要按規定給足休息日的加班費。
有些公司因行業工作特性,需要經常性、固定性的加班,為簡化薪資計算作業而訂立固定的津貼項目,多不退、少不補,甚至以「責任制」來規避加班費。實務上,這樣的固定加班補貼通常是低於實際應給的加班費,有時候薪資中加上這種固定的加班津貼項目,會被質疑有灌水之嫌。員工現在不爭取並不代表未來不去檢舉!現在的勞動相關法令,對出勤加班是越來越嚴格,切勿因小失大啊!
要如何進行加班管理?
加班本來就不能視為正常的工作,如果加班管理沒做好,積非成是,讓不正常的加班變為正常,這樣也非企業和員工之福。加班的管理控管是一大重點,事前的申請是必要的,事後的檢討也是必要的,好的人資系統也要能針對加班的各種可能狀況,進行適當適時的管控,包括各種加班費率設定、加班費或加班補休的選擇和累積管控、加班補休未休的加班費回溯計算、超時加班的控管等等。總之,加班是不正常的,一定要時時、天天去管理,不要等到失控、發生問題後才去解決!
本文獲轉載授權自菲大的人資私房話
菲大,菲利普(宋克家),一個有跨領域背景以及跨國人資管理經驗的HR,現為上承人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(資深顧問)以及FemasHR鋒形雲端人資系統的特約顧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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