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規資訊】2018勞基法修法(修正)-放寬加班工時上限,彈性或風險?|FemasH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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鋒形人資系統 勞基法 加班工時

【法規資訊】2018勞基法修法(修正)-放寬加班工時上限,彈性或風險?|FemasHR

勞基法修改後,企業將再次調整人事管理作業,過程中可能會面臨4問題,含加班(延長)工時放寬、例假日和輪班間隔調整、特休遞延、加班換補休,本文就「加班工時」簡單介紹條文、衍伸的人事問題以及解決方案。
加班工時上限
(點擊圖片可放大)

問題&影響行業:

本次修法放寬每月加班時數上限,經法定程序取得資格之企業須注意每月加班時數不逾54小時,以及每3個月不超過138小時,管理者應做好分配規劃。
運輸、製造、服務業排班尤複雜,產線或門市主管須熟悉法規且緊盯班表與加班工時,若時數不慎超過,最高恐罰至百萬。
 

解決方案:

1.  人工處理(紙本或Excel班表)
取得資格之企業,排班人員須自行從利用紙本或Excel班表去統計員工每月及每3個月的加班時數,並自行注意時數分配,確保每月不超過54小時,每3個月的時數累計不得超過138小時。
使用人工方式處理必須自行記錄每3個月週期何時開始,並統計每個人員的加班時數,非常耗時且人數一多容易出錯,如果遇到班表經常修改,加班狀況頻繁時,一個不留意就可能會出現員工加班時數爆表的問題,可能會被重罰。
2.  系統解決
本若透過人資系統解決,建議確保系統應具備可隨時統計每月、每3個月加班時數,並可在員工申請加班單時自動限制的功能,舉FemasHR雲端人資系統為例,透過系統的「差勤模組」可設定不同人員別不同的加班時數上限,將每月限制設定為54小時,每3個月為138小時,並可在員工申請加班單時自動統計時數並限制超額申請(如下圖)。
 
 
針對員工身分別設定不同加班時數上限
可透過【員工類別管理】調整加班時數上限,將每月上限調高為54小時且設定每3個月為一週期上限138小時
 
自動統計員工加班時數,並限制超額申請
撰文:孫紹娟(鋒形科技 / 行銷主任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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